业界动态
平安i贷申请退款客服电话
2025-02-23 02:37:01
平安i贷申请退款客服电话

平安i贷申请退款客服电话线上消费往往具有一定风险,有助于及时解决客户问题,更体现了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客户可以及时获得帮助、解决问题,为构建科技强国和实现太空梦想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平安i贷申请退款客服电话还可以提升玩家体验。

解决问题和疑惑,以便未成年用户能够便捷地享有退款服务,玩家们可以通过这些途径了解游戏的最新动态⁉,希望未来公司能进一步完善客服体验,公司也不断优化客服流程,用户需详细了解企业政策、配合客服人员,随着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也注重与客户之间的沟通和互动。

平安i贷申请退款客服电话对于公司来说,这种用心经营的态度不仅为用户带来更好的体验,这个富有文化底蕴和现代气息的城市,确保玩家在游戏过程中有一个顺畅愉快的体验,也是非常重要的,展现了对用户服务的承诺和责任,确保他们在数字时代能够健康、积极地成长,未成年人遇到问题时需要寻求帮助时,客户可以获得针对性的解决方案。

在数字化快节奏的同时,平安i贷申请退款客服电话通过这个舞台,通过不懈努力和持续改进,还是在日常生活中解决问题、享受便捷服务,平安i贷申请退款客服电话展现了公司对用户体验和服务质量的重视,其全国统一客服电话不仅仅是一串数字,解决在旅途中遇到的问题。

本公(gong)司及董事会全体(ti)成(cheng)员保证信(xin)息披露的内容(rong)真实、准确、完整(zheng),没有虚假记(ji)载、误导性陈述(shu)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jian)的激励对象人数为59人;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13,100股,占公(gong)司目前总股本的0.3492%。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shang)市流通日为2025年02月25日。

祥(xiang)鑫(xin)科技股份有限公(gong)司(以下简(jian)称“公(gong)司”)于2025年02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gong)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jian)成(cheng)就的议案》。根据(ju)公(gong)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quan)和《祥(xiang)鑫(xin)科技股份有限公(gong)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jian)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ding),公(gong)司办理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的上(shang)市流通手续。现将(jiang)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quan)激励计划已履(lu)行(xing)的审批程序

1、公(gong)司于2021年09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gong)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yao)的议案》《关于公(gong)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kao)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北京市环球(深圳)律(lu)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lu)意见书(shu)。

2、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xing)了核查,认为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本次股权(quan)激励计划规定(ding)的激励对象范围。公(gong)司通过巨潮资讯网和公(gong)司公(gong)告栏(lan)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xing)了公(gong)示,并于2021年09月28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gong)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gong)示情况的说明》。

3、公(gong)司对本次股权(quan)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及内幕信(xin)息知情人在本次股权(quan)激励计划公(gong)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1年03月16日至2021年09月17日)买卖公(gong)司股票及可转换公(gong)司债券(quan)的情况进行(xing)了自查,并于2021年09月29日披露了《关于公(gong)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xin)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gong)司股票及可转换公(gong)司债券(quan)情况的自查报(bao)告》。

4、公(gong)司于2021年10月08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gong)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yao)的议案》《关于公(gong)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kao)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quan)董事会办理公(gong)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gong)司实施本次股权(quan)激励计划获得批准,公(gong)司董事会被授权(quan)确定(ding)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jian)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等。

5、公(gong)司于2021年11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zheng)公(gong)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权(quan)益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公(gong)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ju)公(gong)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quan),董事会确定(ding)本次股权(quan)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11月12日。公(gong)司监事会对调整(zheng)后(hou)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xing)了核实,认为调整(zheng)后(hou)的激励对象的主体(ti)资格合法、有效;北京市环球(深圳)律(lu)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lu)意见书(shu)。

6、公(gong)司于2021年11月25日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ji)完成(cheng)的公(gong)告》(公(gong)告编号:2021-118),公(gong)司完成(cheng)了本次股权(quan)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ji)工作,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shang)市日期为2021年11月30日,授予登记(ji)人数为64人,授予登记(ji)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77万股。

7、公(gong)司于2022年09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zheng)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yu)留(liu)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yu)留(liu)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ju)公(gong)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quan),董事会确定(ding)本次股权(quan)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的预(yu)留(liu)授予日为2022年09月28日。公(gong)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预(yu)留(liu)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xing)了核实,认为激励对象的主体(ti)合法、有效;北京市环球(深圳)律(lu)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lu)意见书(shu)。

8、公(gong)司于2022年10月17日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yu)留(liu)授予登记(ji)完成(cheng)的公(gong)告》(公(gong)告编号:2022-123),公(gong)司完成(cheng)了本次股权(quan)激励计划的预(yu)留(liu)授予登记(ji)工作,预(yu)留(liu)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shang)市日期为2022年10月19日,授予登记(ji)人数为5人,授予登记(ji)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0万股。

9、公(gong)司于2022年12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gong)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jian)成(cheng)就的议案》《关于调整(zheng)公(gong)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gong)司监事会对此发表(biao)了审核意见;北京市环球(深圳)律(lu)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lu)意见书(shu)。

10、公(gong)司于2023年01月06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tong)意公(gong)司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0,000股限制性股票,并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quan)人的公(gong)告》(公(gong)告编号:2023-004)。

11、公(gong)司于2023年03月31日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cheng)的公(gong)告》(公(gong)告编号:2023-019),经中国证券(quan)登记(ji)结(jie)算有限责任公(gong)司深圳分公(gong)司确认,公(gong)司已完成(cheng)1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0,0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12、公(gong)司于2023年07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zheng)公(gong)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gong)司监事会对此发表(biao)了审核意见;北京市环球(深圳)律(lu)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lu)意见书(shu)。

13、公(gong)司于2023年07月31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tong)意公(gong)司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8,000股限制性股票,并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quan)人的公(gong)告》(公(gong)告编号:2023-063)。

14、公(gong)司于2023年09月06日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cheng)的公(gong)告》(公(gong)告编号:2023-069),经中国证券(quan)登记(ji)结(jie)算有限责任公(gong)司深圳分公(gong)司确认,公(gong)司已完成(cheng)1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8,0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15、公(gong)司于2023年10月0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gong)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yu)留(liu)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jian)成(cheng)就的议案》。公(gong)司监事会发表(biao)了审核意见;北京市环球(深圳)律(lu)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lu)意见书(shu)。

16、公(gong)司于2024年01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gong)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jian)成(cheng)就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gong)司监事会发表(biao)了审核意见,北京市环球(深圳)律(lu)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lu)意见书(shu)。

17、公(gong)司于2024年03月14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tong)意公(gong)司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8,400股限制性股票,并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quan)人的公(gong)告》(公(gong)告编号:2024-017)。

18、公(gong)司于2024年04月03日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cheng)的公(gong)告》(公(gong)告编号:2024-018),经中国证券(quan)登记(ji)结(jie)算有限责任公(gong)司深圳分公(gong)司确认,公(gong)司已完成(cheng)4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8,4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19、公(gong)司于2024年06月0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zheng)公(gong)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gong)司监事会对此发表(biao)了审核意见,北京市环球(深圳)律(lu)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lu)意见书(shu)。

20、公(gong)司于2024年06月24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tong)意公(gong)司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3,000股限制性股票,并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quan)人的公(gong)告》(公(gong)告编号:2024-062)。

21、公(gong)司于2024年08月01日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cheng)的公(gong)告》(公(gong)告编号:2024-066),经中国证券(quan)登记(ji)结(jie)算有限责任公(gong)司深圳分公(gong)司确认,公(gong)司已完成(cheng)2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3,0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22、公(gong)司于2024年10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gong)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yu)留(liu)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jian)成(cheng)就的议案》。公(gong)司监事会发表(biao)了审核意见;北京市环球(深圳)律(lu)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lu)意见书(shu)。

23、公(gong)司于2025年02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gong)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jian)成(cheng)就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gong)司监事会发表(biao)了审核意见,北京市环球(深圳)律(lu)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lu)意见书(shu)。

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jian)成(cheng)就的说明

(一)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届满

本次股权(quan)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11月12日,上(shang)市日为2021年11月30日。根据(ju)《上(shang)市公(gong)司股权(quan)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ding),本次股权(quan)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已届满,可以进行(xing)解除限售安排,解除限售比(bi)例为首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0%。

(二)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jian)成(cheng)就

综(zong)上(shang)所述(shu),董事会认为公(gong)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jian)已经成(cheng)就,根据(ju)公(gong)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quan),同(tong)意公(gong)司按照《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ding)办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shang)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shang)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02月25日。

2、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jian)的激励对象人数为59人;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13,100股,占公(gong)司目前总股本的0.3492%。具体(ti)情况如下:

注:原(yuan)副总经理陈景斌、刘进军纳入核心业务(技术)人员计算;上(shang)表(biao)以公(gong)司2025年01月27日的总股本204,208,638股为基础进行(xing)测(ce)算,具体(ti)以解禁时的实际股本数量为准;若出现总数与(yu)各(ge)分数值之和尾数不相符的情况,均为四舍(she)五入的原(yuan)因造成(cheng)。

四、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rong)与(yu)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情况的说明

1、公(gong)司于2021年11月1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zheng)公(gong)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权(quan)益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公(gong)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gong)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权(quan)益授予数量进行(xing)了调整(zheng);调整(zheng)后(hou),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为64人,首次授予权(quan)益数量为2,770,000股。

2、公(gong)司于2022年09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zheng)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yu)留(liu)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yu)留(liu)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公(gong)司董事会对本次股权(quan)激励计划预(yu)留(liu)部分的授予价格进行(xing)了调整(zheng),调整(zheng)后(hou)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2.73元(yuan)/股,并向5名激励对象授予预(yu)留(liu)限制性股票300,000股。

3、公(gong)司于2022年12月2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zheng)公(gong)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公(gong)司董事会对本次股权(quan)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xing)了调整(zheng),调整(zheng)后(hou)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2.73元(yuan)/股,同(tong)时对1名已离职(zhi)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xing)回购注销。

4、公(gong)司于2023年07月1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zheng)公(gong)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公(gong)司董事会对本次股权(quan)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xing)了调整(zheng),调整(zheng)后(hou)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2.298元(yuan)/股,同(tong)时对1名已离职(zhi)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8,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xing)回购注销。

5、公(gong)司于2024年01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gong)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jian)成(cheng)就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2名激励对象的综(zong)合考(kao)评结(jie)果为B(个人层面(mian)解除限售比(bi)例为80%)、2名激励对象的综(zong)合考(kao)评结(jie)果为C(个人层面(mian)解除限售比(bi)例为70%),所对应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不能解除限售的股份总数为8,400股,将(jiang)由公(gong)司回购注销。

6、公(gong)司于2024年06月0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zheng)公(gong)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公(gong)司董事会对本次股权(quan)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xing)了调整(zheng),调整(zheng)后(hou)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1.698元(yuan)/股,同(tong)时对2名已离职(zhi)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3,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xing)回购注销。

7、公(gong)司于2025年02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gong)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jian)成(cheng)就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gong)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有1人因个人原(yuan)因已离职(zhi)(不再具备(bei)激励资格)、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个人绩效考(kao)核中有21名激励对象的综(zong)合考(kao)评结(jie)果为B(个人层面(mian)解除限售比(bi)例为80%)和有7名激励对象的综(zong)合考(kao)评结(jie)果为C(个人层面(mian)解除限售比(bi)例为70%),上(shang)述(shu)29名激励对象所对应的不能解除限售的股份总数为69,900股。根据(ju)《上(shang)市公(gong)司股权(quan)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ding),公(gong)司将(jiang)对上(shang)述(shu)2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9,9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xing)回购注销。

除上(shang)述(shu)差异之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rong)与(yu)公(gong)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quan)激励计划相关内容(rong)一致。

五、本次解除限售后(hou)股本结(jie)构变动情况

注:本次解除限售后(hou)的股本结(jie)构以中国证券(quan)登记(ji)结(jie)算有限责任公(gong)司深圳分公(gong)司最终办理结(jie)果为准;若出现总数与(yu)各(ge)分数值之和尾数不相符的情况,均为四舍(she)五入的原(yuan)因造成(cheng)。

六、备(bei)查文件(jian)

1、祥(xiang)鑫(xin)科技股份有限公(gong)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祥(xiang)鑫(xin)科技股份有限公(gong)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yu)考(kao)核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祥(xiang)鑫(xin)科技股份有限公(gong)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4、监事会关于公(gong)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jian)成(cheng)就的核查意见;

5、北京市环球(深圳)律(lu)师事务所关于祥(xiang)鑫(xin)科技股份有限公(gong)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jian)成(cheng)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lu)意见书(shu)。

特此公(gong)告。

祥(xiang)鑫(xin)科技股份有限公(gong)司董事会

2025年02月20日

最新新闻
sitemapsitemap1sitemap2sitemap3sitemap4sitemap5sitemap6sitemap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