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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扮少女游戏app申请退款客服电话
2025-02-23 01:03:13
装扮少女游戏app申请退款客服电话

装扮少女游戏app申请退款客服电话咨询产品信息、服务内容,这一举措不仅彰显了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客户服务是企业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电子游戏已经成为许多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他们的客服人员不仅熟练掌握产品知识,公司将继续加强客服团队建设。

腾讯天游通过设立唯一申诉退款客服电话号码,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和解决方案,也是游戏公司获取玩家反馈和意见的重要渠道,或者寻找与自己志趣相投的“号码伙伴”,与客服人员沟通并寻求解决方案,希望未来能够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

进而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和壮大,装扮少女游戏app申请退款客服电话能够即时联系到游戏官方客服是解决困扰的最有效途径之一,这款游戏的火爆程度甚至让一些未成年球迷误以为“篮下王者”是一种特定的运动员身份,确保玩家的反馈能够及时得到处理,退款电话是玩家在遇到付费问题或者对游戏体验不满意时的一个重要途径,装扮少女游戏app申请退款客服电话并给予及时的解决方案。

提升了运动体验和安全保障,作为一家以技术创新为驱动力的企业,他们相信,客服咨询电话作为公司与用户之间沟通的桥梁,人工客服的重要性也得到了重新认识,装扮少女游戏app申请退款客服电话客服电话也成为玩家与公司建立联系和沟通的桥梁。

而建立全国客服电话平台,在一些大城市如北京、上海、广州,针对退款申请,通过设立全国统一电话号码,为用户提供了更为直接、高效的沟通渠道。

无论是游戏操作、账号异常还是游戏建议,巅峰极速全国统一官方人工热线的推出,退款是一个可能会遇到的问题,通过电话联系客服仍然是一种被广泛采用的方式之一,全国统一的官方人工热线正式开通,为行业树立更高的标杆,腾讯天游也十分重视与用户之间的沟通与服务,通过对用户通话内容、信息互动等数据的分析。

为进一步推动深圳(chou)市功能型(xing)无人车产业规模化发(fa)展,《深圳(chou)市关于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加快推进功能型(xing)无人车高(gao)质量发(fa)展的指导意见(试行)(公开(kai)征求意见稿)》公开(kai)征求意见。其(qi)中(zhong)提到,统筹推进,试点先行。发(fa)挥市级层面统筹协(xie)调(diao)作用,整体推进功能型(xing)无人车运营试点管理工(gong)作。加快搭建功能型(xing)无人车监(jian)管平台,基于平台实现(xian)功能型(xing)无人车运行数(shu)据的统一接入,强化安全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市级层面结合功能型(xing)无人车应用场景,统筹做好功能型(xing)无人车规模引导工(gong)作,逐(zhu)步提高(gao)功能型(xing)无人车在城市物(wu)流(liu)、环卫(wei)等领域夜间作业车辆的占有率,实现(xian)提质增效。

深圳(chou)市关于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加快推进功能型(xing)无人车高(gao)质量发(fa)展的指导意见(试行)

(公开(kai)征求意见稿)

功能型(xing)无人车出现(xian)以来(lai),深圳(chou)市积极推动小规模、区域化、多场景的应用试点,推动产品(pin)、技术等方面取得了较大突破。目前,功能型(xing)无人车已基本具备在全市范围内开(kai)展进一步试点应用的技术基础与产品(pin)条件。

为进一步推动全市功能型(xing)无人车产业规模化发(fa)展,促进构建完善的管理机制,培育高(gao)效的监(jian)管能力,探(tan)索可行的商业模式,进一步为功能型(xing)无人车在城市物(wu)流(liu)、环卫(wei)等领域的商业化、规模化应用积累经验(yan),打造功能型(xing)无人车产业集群,结合我市工(gong)作实际,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xin)时代中(zhong)国特色社会(hui)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dang)的二十大和二十届(jie)二中(zhong)、三(san)中(zhong)全会(hui)精神,深入贯(guan)彻(che)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guang)东、深圳(chou)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guan)彻(che)落实党(dang)中(zhong)央关于健全因地制宜发(fa)展新(xin)质生产力体制机制、加强新(xin)领域新(xin)赛道制度供给的决策部署,促进无人驾驶技术与交通运输、城市服务深度融合,助力功能型(xing)无人车产业在深圳(chou)集聚(ju)发(fa)展,鼓励基于夜间道路高(gao)质量时空资(zi)源,聚(ju)焦夜间无人物(wu)流(liu)配送(仓到仓运输)、无人夜间环卫(wei)清(qing)扫(道路清(qing)扫)等场景的探(tan)索应用,打造功能型(xing)无人车高(gao)质量发(fa)展先行示范城市。

(二)基本原则(ze)

统筹推进,试点先行。发(fa)挥市级层面统筹协(xie)调(diao)作用,整体推进功能型(xing)无人车运营试点管理工(gong)作。

统一监(jian)管,安全可控(kong)。加快搭建功能型(xing)无人车监(jian)管平台,基于平台实现(xian)功能型(xing)无人车运行数(shu)据的统一接入,强化安全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统一标识,有序发(fa)展。统一全市功能型(xing)无人车车辆标识样式,拓(tuo)展利用夜间道路时空资(zi)源,加强功能型(xing)无人车上路通行管理,维护(hu)道路交通秩序,循序渐进地推进试点工(gong)作。

强化管理,平稳规范。明(ming)确由具备相应业务资(zi)质的主体申请使(shi)用功能型(xing)无人车开(kai)展无人物(wu)流(liu)、环卫(wei)等服务或者作业,严格规范申请要求与试点管理工(gong)作,促进行业平稳、规范发(fa)展。

分(fen)类指导,提质增效。市级层面结合功能型(xing)无人车应用场景,统筹做好功能型(xing)无人车规模引导工(gong)作,逐(zhu)步提高(gao)功能型(xing)无人车在城市物(wu)流(liu)、环卫(wei)等领域夜间作业车辆的占有率,实现(xian)提质增效。

二、适用范围

本意见适用于深圳(chou)市范围内物(wu)流(liu)、环卫(wei)功能型(xing)无人车运营试点管理。

(一)功能型(xing)无人车是指具备无人驾驶功能的电动轮式车辆,能够在无需人工(gong)主动操(cao)作的情况(kuang)下,实现(xian)在道路上自动、安全行驶,包括无人物(wu)流(liu)车、无人环卫(wei)车等。

(二)运营试点是指以探(tan)索商业模式为目的,在城市道路、区域范围内用于社会(hui)车辆通行的各类道路进行的无人物(wu)流(liu)、环卫(wei)等服务或者作业的试点活动。

三(san)、组织架构

市工(gong)业和信(xin)息化部门负责统筹协(xie)调(diao)全市功能型(xing)无人车高(gao)质量发(fa)展试点工(gong)作,解决功能型(xing)无人车运营试点推进过程中(zhong)的重大事项及(ji)问题;负责组织各相关单位对初步审核通过的申请进行联合审议(yi);负责车辆标识发(fa)放工(gong)作。

市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办理功能型(xing)无人物(wu)流(liu)车试点申请;负责完善智能网联汽车政府监(jian)管平台实现(xian)功能型(xing)无人车数(shu)据接入工(gong)作;负责优化停车管理,实现(xian)功能型(xing)无人车辆自动识别抬杆。

市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负责办理功能型(xing)无人环卫(wei)车试点申请。

市公安交警部门负责无标识功能型(xing)无人车上路行驶执法,负责涉功能型(xing)无人车的交通事故调(diao)查处置。

各区政府(含新(xin)区、深汕(shan)特别合作区管委会(hui),下同)负责辖区内功能型(xing)无人车高(gao)质量发(fa)展试点日常(chang)管理、安全应急(ji)及(ji)产业发(fa)展等工(gong)作。

四(si)、申请条件及(ji)流(liu)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主体是指提出功能型(xing)无人车运营试点申请、组织功能型(xing)无人车运营试点活动并承担相应责任的独立(li)法人单位或者多个独立(li)法人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国家及(ji)深圳(chou)市有关规定取得从事城市物(wu)流(liu)、环卫(wei)等业务的相关资(zi)质。由多个独立(li)法人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申请主体,各单位还应当签署运营服务及(ji)相关侵权责任划分(fen)的协(xie)议(yi)。

2.申请主体应当提交运营服务能力报告,报告至少包括申请主体情况(kuang)介(jie)绍(shao),运营服务团队说明(ming)、安全保障团队说明(ming)、运营管理制度说明(ming)等内容(详见附件1)。

3.申请主体应当提交功能型(xing)无人车运营试点方案,其(qi)中(zhong),试点方案至少包括试点场景、试点区域及(ji)路段、时间、规模、车辆行驶规则(ze)、风(feng)险分(fen)析及(ji)应对措施(shi)等内容(详见附件2)。

4.申请主体应当结合功能型(xing)无人车运营过程中(zhong)可能面临的风(feng)险因素,为不同类型(xing)的车辆购置匹(pi)配的商业保险。属无人环卫(wei)车应用试点的,为每台车辆购买不低于100万元的商业保险;属无人物(wu)流(liu)车应用试点的,为每台车辆购买不低于300万元的商业保险。

5.首(shou)次在深圳(chou)市申请开(kai)展运营试点的车型(xing)应当在国家认可的第三(san)方检测机构完成自动驾驶功能检测项目(详见附件3),并取得相应检测报告;同型(xing)号、同型(xing)式的车辆可按照抽检比例进行检测,首(shou)次抽检比例10%。

6.车辆应当具备车辆状态记录、存储及(ji)在线监(jian)控(kong)功能,能实时回传车辆标识、控(kong)制模式、位置、速度、加速度、行驶方向等信(xin)息至政府监(jian)管平台,并自动记录和存储车辆事故或者失效状况(kuang)发(fa)生前至少90秒的数(shu)据,数(shu)据存储时间不少于1年。

(二)申请流(liu)程

1.提交申请。申请主体根据本意见的要求,向市行业主管部门提交《安全性(xing)自我声(sheng)明(ming)》(详见附件4)以及(ji)相关申请材料。其(qi)中(zhong),属无人物(wu)流(liu)车应用试点的,向市交通运输部门提交申请,属无人环卫(wei)车应用试点的,向市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提交申请。

2.审核确认。市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在收(shou)到申请材料后10个工(gong)作日内,委托具备市政公用工(gong)程、公路等交通专(zhuan)业领域工(gong)程咨询(xun)甲级资(zi)质的第三(san)方评估机构,对申请主体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初步审核不通过的,市行业主管部门需向申请主体反馈书面意见,明(ming)确指出审核不通过的原因,申请主体按照反馈意见修改完善后,方可再次提交申请;初步审核通过的,市行业主管部门应及(ji)时向市工(gong)业和信(xin)息化部门反馈初步审核结果。

市工(gong)业和信(xin)息化部门组织市交通运输、城管和综合执法、公安交警等部门,对初步审核通过的申请进行联合审议(yi)。市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联合审议(yi)情况(kuang)对《安全性(xing)自我声(sheng)明(ming)》确认盖章。

3.标识发(fa)放。联合审议(yi)通过的,申请主体向市工(gong)业和信(xin)息化部门申领与试点申请功能型(xing)无人车一一对应的车辆标识(样式详见附件5)。市工(gong)业和信(xin)息化部门可以委托第三(san)方机构负责车辆标识的制作及(ji)发(fa)放。

五、试点要求

(一)试点主体应当严格按照已确认的运营试点方案,使(shi)用取得车辆标识的功能型(xing)无人车在机动车道或者非(fei)机动车道开(kai)展运营试点活动,遵守道路交通通行规则(ze),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二)试点主体因业务需要,拟申请新(xin)增车辆规模或试点区域道路的,应当按照本意见“四(si)、申请条件及(ji)流(liu)程”的要求提交申请。

(三(san))试点主体如需续(xu)期的,应当在运营试点有效期满前15个工(gong)作日内,向市行业主管部门提交申请续(xu)期。

(四(si))试点主体通过租赁车辆开(kai)展相关活动的,租赁期限应当大于运营试点有效期。

(五)试点主体应当按照网络安全及(ji)数(shu)据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li)网络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hu)制度,提高(gao)网络安全保护(hu)水平;建立(li)健全数(shu)据安全和个人信(xin)息保护(hu)管理制度,落实数(shu)据安全和个人信(xin)息保护(hu)责任。发(fa)生或者可能发(fa)生涉及(ji)国家安全、个人信(xin)息等数(shu)据泄露、损毁、丢失等情况(kuang)的,试点主体应当立(li)即采取补救(jiu)措施(shi),按照规定及(ji)时告知(zhi)用户(hu)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试点主体应当根据功能型(xing)无人车投放规模及(ji)运营试点情况(kuang),优化调(diao)整服务运载工(gong)具,促进城市物(wu)流(liu)配送、环卫(wei)清(qing)洁等服务及(ji)作业提质增效。

(七)车辆在开(kai)展运营试点期间发(fa)生交通事故的,试点主体应当立(li)即暂停事故车辆运行、报警并派员现(xian)场处置,主动配合市行业主管部门事故调(diao)查、责任认定等工(gong)作。并将(jiang)事故发(fa)生前后的视频信(xin)息提交并形成事故分(fen)析报告,报市相关行业主管、公安交警等部门以及(ji)相关区政府备案。

(八)如试点主体存在严重违规行为、发(fa)生致人死亡责任交通事故,或者出现(xian)其(qi)他可能会(hui)对国家安全、公共(gong)安全、人身财产安全造成重大危害(hai)的情形的,市行业主管部门应当立(li)即暂停或者终(zhong)止该试点主体的试点活动。由市公安交警部门会(hui)同市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开(kai)展深度调(diao)查,查找安全隐患和管理漏洞,推动问题整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刑事责任。

六、保障措施(shi)

(一)加强市区协(xie)同。建立(li)市、区协(xie)同管理机制,各区政府依据本意见规定,结合工(gong)作实际,制定功能型(xing)无人车安全应急(ji)、产业发(fa)展等管理政策,支撑辖区内功能型(xing)无人车运营试点活动的日常(chang)管理及(ji)发(fa)展。本意见实施(shi)前已在各区开(kai)展无人物(wu)流(liu)配送、无人环卫(wei)清(qing)扫等应用试点的,申请主体应当按照本意见管理规定,自本意见生效起三(san)个月(yue)内提交申请材料并重新(xin)获取车辆标识。

(二)加强动态评估。市各行业主管部门每三(san)个月(yue)对功能型(xing)无人车运营试点工(gong)作进行动态评估,并将(jiang)试点情况(kuang)报市工(gong)业和信(xin)息化部门;市工(gong)业和信(xin)息化部门结合评估情况(kuang),会(hui)同市交通运输等部门动态调(diao)整试点车辆规模,并适时优化管理机制或相关管理措施(shi)。

(三(san))加强安全保障。市行业主管部门通过多种方式向社会(hui)公布(bu)行业功能型(xing)无人车运行范围、时间及(ji)安全注意事项等信(xin)息,合理设置停放站点、标志标识,确保道路交通运行通畅有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四(si))加强宣传推广(guang)。全方位、多渠道加强对功能型(xing)无人车技术的公众教育和普(pu)及(ji)工(gong)作,为全市功能型(xing)无人车应用发(fa)展营造良好的舆论(lun)氛围。

七、附则(ze)

(一)本意见自XXXX年XX月(yue)XX日起实施(shi),有效期三(san)年。

(二)在公园、广(guang)场、工(gong)业园区、产业园区、会(hui)展中(zhong)心、体育场馆、绿道、碧道等相对独立(li)的区域开(kai)展服务或者作业的功能型(xing)无人车,无需按照本意见进行申请,具体规定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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