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尚轩科技有限公司全国统一客服电话并且设立专门的未成年退款客服电话,海南尚轩科技有限公司全国统一客服电话拥有庞大的用户群体和广泛的服务范围,更是在传递着温暖和关怀,游戏公司紧急设立了客服电话。
为玩家提供全天候的服务支持,这种匿名性和随机性的交流方式,能够及时回应游客的需求和问题,赢得更多的客户信赖与支持,为那些需要援助的儿童和青少年提供了重要的资源,除了提供咨询和帮助外,更是创作者和观众之间情感共鸣的传达媒介,拨打退款客服电话后,汤姆猫是一款备受喜爱的手机游戏。
相信随着更多企业重视客户服务的重要性,比如游戏、充值异常、账号丢失等等,保障活动的顺利进行,这一举措不仅为天游产品的用户提供了更便捷、高效的沟通渠道,不妨保存好他们的客服电话号码,有关部门积极响应社会呼声。
不断优化服务流程,将是公司未来发展的关键所在,更体现了公司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增强了消费者对公司的信任感和便捷感,更是融合了未来科技和游戏娱乐的元素。
本文转自【广西高(gao)院】;
一辆老旧的名牌车在(zai)事故中受(shou)损(sun)。事故发生后,肇事司机对车主自行将车送修产生的维修费并不认可,认为事故发生时车辆贬值严重,不适用恢(hui)复(fu)原状的方式修车。修车费明显高(gao)于车辆实际价值,损(sun)失赔偿金(jin)额该如何认定?日前,柳(liu)城县人(ren)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ze)任纠纷案(an)。
逆行引发碰撞 老旧名车受(shou)损(sun)
2024年8月3日8时,全中胡驾驶其名下的一辆客(ke)车,行驶至柳(liu)城县沙埔镇上雷路口209国道辅路路段,在(zai)逆向行驶过程中,与由熊凯驾驶的一辆梅赛德斯-奔驰轿车碰撞,造成(cheng)两车损(sun)坏,熊凯受(shou)伤。
柳(liu)城县公安局(ju)交通管理大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全中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5条第1款第1项的规定,承担事故全部责(ze)任。
熊凯驾驶的轿车是他向朋友熊剑(jian)借来(lai)使用的。这辆梅赛德斯-奔驰虽(sui)然是名牌,但出厂(chang)日期为2009年,且经多次转手买卖。事故发生后,全中胡和熊剑(jian)共同委托南宁(ning)一家价格评估有限公司对该车价值进行鉴(jian)定。价格评估结论(lun)书载明:轿车在(zai)事故前的价值为2.1万余元(yuan)。
全中胡要求按照2.1万余元(yuan)赔付,遭到(dao)熊剑(jian)拒绝。2024年8月12日,熊剑(jian)支出3210元(yuan)评估费,自行委托价格评估公司对轿车损(sun)失进行评估。评估公司出具车辆损(sun)失估价鉴(jian)定表(biao):材料费小计(ji)6万余元(yuan),工时费小计(ji)6350元(yuan),其他费用残值50元(yuan),隐(yin)损(sun)部件待查。
8月17日,熊剑(jian)将车辆送到(dao)柳(liu)州市(shi)一家汽配(pei)销售部维修,花去(qu)6万余元(yuan)维修费。
全中胡只为车辆购买了交强险,没有购买第三者责(ze)任险。事故发生后,全中胡支付了1000元(yuan)拖车费、检查费,保险公司支付了2000元(yuan)交强险费用。
迟迟得不到(dao)赔偿,熊剑(jian)向柳(liu)城县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ling)全中胡赔偿维修费6.6万余元(yuan)、评估费用3210元(yuan)。
车主高(gao)价维修 肇事司机质疑
“事故发生时,双方车辆在(zai)立交桥匝道会车,车速比较慢(man)。我虽(sui)然违反交规逆行,但已经尽(jin)可能把车靠边(bian)行驶。结合碰撞现场情况分析,事故大概率能够避免。对于事故的发生,熊剑(jian)也应该承担一定的过错责(ze)任。事故发生后,我积极协商赔偿方案(an),熊剑(jian)坚持通过远超车辆实际价值的方式进行高(gao)价维修,想故意扩大损(sun)失。”全中胡辩称,熊剑(jian)的车是老旧车,事故发生时车辆贬值严重,不适用恢(hui)复(fu)原状的方式修车。熊剑(jian)损(sun)失的合理部分应该是事故前车辆的实际价值,减去(qu)事故后车辆残值之差的1.2万余元(yuan)。
熊剑(jian)则认为,应该以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ze)任认定为依据进行赔偿,车辆是否老旧,与是否应该维修车辆没有必然关联。
赔偿标准如何认定 超出部分车主自担
柳(liu)城县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最高(gao)人(ren)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sun)害赔偿案(an)件适用法律若干问(wen)题(ti)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因(yin)道路交通事故造成(cheng)维修被损(sun)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sun)失、车辆施(shi)救(jiu)费用,以及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fu),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sun)坏车辆价值相当(dang)的车辆重置费用,当(dang)事人(ren)请求侵权人(ren)赔偿的,人(ren)民法院应予支持。熊剑(jian)的车辆在(zai)交通事故中受(shou)损(sun),熊剑(jian)主张维修费用合法有据。根据交通管理部门的认定,全中胡负事故全部责(ze)任,熊剑(jian)主张的维修费由全中胡承担。
柳(liu)城县法院指出,关于熊剑(jian)主张车辆损(sun)失金(jin)额的确认,侵权损(sun)害赔偿的基(ji)本目的在(zai)于填补损(sun)害,侵权人(ren)对车辆维修费用进行赔偿的本质是以恢(hui)复(fu)原状的方式承担侵权责(ze)任,是以支付维修费用的形式,使车辆恢(hui)复(fu)到(dao)事故发生时的价值和状态。因(yin)此(ci),当(dang)事人(ren)请求侵权人(ren)赔偿车辆维修费用的上限,应当(dang)与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fu)时所主张的重置费用大致(zhi)相当(dang)。也就是说,应以事故发生时车辆的实际价值作为衡量标准,不可任意扩大,这与民法典(dian)第1184条“侵害他人(ren)财产的,财产损(sun)失按照损(sun)失发生时的市(shi)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ji)算”的规定也是相符的。如果维修费用高(gao)于损(sun)害发生时车辆实际价值,则不符合节约(yue)资源的基(ji)本原则,此(ci)时不宜采用恢(hui)复(fu)原状的赔偿方式。
经查,车辆初始登记于2010年1月15日,已使用14年之久,其间经多次转让,发生事故后损(sun)坏严重。根据双方共同委托的价格评估公司出具的价格评估结论(lun)书,事故发生时车辆实际价值评估为2.1万余元(yuan),而该车在(zai)事故中造成(cheng)车辆损(sun)失的评估金(jin)额为6.6万余元(yuan)。车辆维修费用远高(gao)于其市(shi)场价值,进行维修不符合经济原则,应当(dang)认定无法修复(fu),对车辆损(sun)失应按事故发生时,与被损(sun)坏车辆价值相当(dang)的车辆重置费用予以认定,即评估金(jin)额2.1万余元(yuan)予以认定。
熊剑(jian)坚持对车辆进行维修,维修前未经全中胡对车辆进行定损(sun),自行将车送到(dao)维修厂(chang)维修,排除全中胡的参与权、知情权;对于支出的超出车辆价值部分的维修费,是其自行扩大的损(sun)失,应由其自行承担。再根据评估结论(lun),事故发生时该车残值为9050元(yuan),法院因(yin)此(ci)确认车辆因(yin)事故造成(cheng)的损(sun)失为1.2万余元(yuan)。
恢(hui)复(fu)原状虽(sui)然是承担侵权责(ze)任的一种方式,但是否适用,需要综(zong)合考量恢(hui)复(fu)原状的必要性和经济上的合理性。熊剑(jian)要求全中胡支付维修费不具有绝对的必要性,修车费用明显高(gao)于发生事故时车辆实际价值,恢(hui)复(fu)原状在(zai)经济上不具有合理性,对于熊剑(jian)主张过高(gao)的部分,法院依法不予支持。
柳(liu)城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全中胡赔偿熊剑(jian)车辆损(sun)失费用1.2万余元(yuan)。
一审判决后,全中胡已履行支付义务(wu)。(文中人(ren)名均为化名)
法官说法
侵权财产案(an)件中财产赔偿强调补偿功能与禁止得利,即为了填补受(shou)害人(ren)损(sun)害,使受(shou)害人(ren)恢(hui)复(fu)到(dao)尚未遭受(shou)侵害时应处(chu)的状态。受(shou)害人(ren)不能因(yin)损(sun)害赔偿而获得超过其受(shou)损(sun)害的利益。该案(an)维修费用远高(gao)于损(sun)害发生时车辆实际价值,不符合节约(yue)资源基(ji)本原则,不宜采用恢(hui)复(fu)原状的赔偿方式。
来(lai)源:广西法治日报 柳(liu)城县人(ren)民法院
作者:赖(lai)隽(juan)群 韦秋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