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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联闪付pos有限公司退款客服电话
2025-02-24 02:38:24
银联闪付pos有限公司退款客服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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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网友在国家市场(chang)监督(du)总局留言板留言,就农产品(pin)抽验不(bu)合格(ge)对销售单位处(chu)罚分(fen)歧向(xiang)总局求(qiu)助(zhu)。自称是基层市场(chang)监管(guan)所执法人员的留言者称,因供货商追溯环节证据(ju)缺失,仅有口供陈述产品(pin)来源,基层所与局审核机构对是否符合 “首违不(bu)罚” 看法不(bu)一。国家市场(chang)监督(du)管(guan)理总局执法稽(ji)查局回应(ying)表示(shi),商家需逐一留存相关凭(ping)证,并提醒(xing)审核机构需谨慎把控(kong)。

2025年2月18日,有网友向(xiang)国家市场(chang)监督(du)管(guan)理总局留言,该(gai)网友自称是基层市场(chang)监管(guan)所的一名执法人员。网友称,其办理的一起案件中(zhong),因农产品(pin)抽检不(bu)合格(ge),对被抽检的当事人进货查验履行到位,索证索票齐全,供货商为当地一家食品(pin)销售单位。当他们(men)向(xiang)该(gai)供货商进行追溯时,该(gai)供货商无法提供再上一级供货商的资质,也无法提供进货台账记录、购货凭(ping)证、付款记录等(deng)任何信息,只在做询(xun)问笔录时口述其是从另一家食品(pin)销售单位购进。

该(gai)网友陈述,所里执法人员认为其未能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不(bu)能做到如实说明来源,所以打算对其进行处(chu)罚。但(dan)局里审核机构认为该(gai)供货商既然能在询(xun)问笔录中(zhong)口述一家销售单位,便应(ying)认定其能够如实说明进货来源,符合《市场(chang)监管(guan)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bu)罚清单(一)》中(zhong)第4项关于经营不(bu)符合食品(pin)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pin)首违不(bu)罚的条件,应(ying)当对其免于处(chu)罚。

该(gai)网友表示(shi),基层所的执法人员和局里审核机构存在不(bu)同看法,希望了解《市场(chang)监管(guan)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bu)罚清单(一)》中(zhong)的“如实说明进货来源”应(ying)该(gai)如何判定。

就在2月7日,国家市场(chang)监管(guan)总局下发了“首违不(bu)罚”、“轻微免罚清单”的通(tong)知。通(tong)知要求(qiu),对符合《中(zhong)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chu)罚法》规定的不(bu)予处(chu)罚或可以不(bu)予处(chu)罚的行为“容错纠(jiu)错”,实现轻微免罚、重违严惩、过罚相当。其中(zhong),《市场(chang)监管(guan)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bu)罚清单(一)》清单主要涉及(ji)食品(pin)执法领域。该(gai)清单第4项规定,经营不(bu)符合食品(pin)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pin)免罚条件为:1. 初次违法;2. 非主观故(gu)意、食品(pin)不(bu)符合食品(pin)安全标准不(bu)是其造成的;3. 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4. 未发生食品(pin)安全事故(gu)或未发生食源性疾病;5. 立即自行改正或在责令改正期间已改正。

对该(gai)留言,国家市场(chang)监督(du)管(guan)理总局执法稽(ji)查局于2月20日作出回复:1.“如实说明产品(pin)来源”的条件。当事人需履行《食品(pin)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等(deng)规定的进货查验义务,留存真实有效(xiao)且可明确指向(xiang)上游供货商的相关凭(ping)证,才符合如实说明产品(pin)来源的要求(qiu)。2. 从规定起草者的角度分(fen)析。“如实说明进货来源”的要求(qiu)旨在实现食用农产品(pin)可追溯。虽(sui)然大(da)多数食用农产品(pin)不(bu)合格(ge)非因经营者主观过错导致,其也应(ying)留存真实的进货票据(ju),哪怕(pa)是一张(zhang)销售小票或手(shou)写小票。如果(guo)农产品(pin)经营者均可向(xiang)上家索要真实销售票据(ju),市场(chang)监管(guan)在农产品(pin)追溯方(fang)面的督(du)促作用将显著增强。这也能从侧面传导压力,推动农业种养殖环节合格(ge)率(lu)的提升。3. 关于进货来源真实性的认定。若仅依据(ju)相对人的口供提及(ji)进货来源,而无其他证据(ju)验证其真实性,则不(bu)能认定该(gai)相对人如实说明了产品(pin)来源。除(chu)非口供中(zhong)提到的销售单位予以认可,否则不(bu)能采信。4. 对审核机构的提醒(xing)。若在上游未认可口供内容的情况(kuang)下,审核机构仍认定相关人如实说明了进货来源,这表明审核机构对总局文件的理解存在偏(pian)差,实际操作中(zhong)把控(kong)过松。这可能导致辖(xia)区(qu)食用农产品(pin)销售管(guan)理混乱,监管(guan)责任落实不(bu)到位,产品(pin)无法追溯,且与种养殖环节责任界限模(mo)糊。总局已明确列举了所有免责条件,应(ying)当逐一提供证据(ju)证明,执法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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