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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jin)日(ri),北京通州法院(yuan)审结了一起某动画公司与虚拟主播(bo)“中之人”之间(jian)的合同纠纷案。虚拟主播(bo)的真人扮演者(zhe)因为不慎说出真名(ming),被动画公司索赔30万元。法院(yuan)经审理,酌定当事人赔偿3万元。
2023年9月,某动画公司为推(tui)广旗(qi)下原创动漫作品,推(tui)出了一个(ge)虚拟主播(bo)角色,并与演员江某签订《合作合同》,约定由其担任(ren)虚拟主播(bo)角色幕后的真人扮演者(zhe),作为“中之人”进行直播(bo)。案涉合同明确要求(qiu)江某不得泄露个(ge)人身份信息,如若虚拟主播(bo)身份被“开盒”则需支付违约金30万元。
《合作合同》所涉“开盒”,指虚拟主播(bo)“中之人”的个(ge)人身份信息被公开。互(hu)联网对于“开盒”的界定,一般(ban)是指通过人肉搜索、盗取账号等手段(duan),来定位“中之人”的个(ge)人信息并公之于众的行为。一旦被“开盒”,几乎意味着虚拟主播(bo)生涯的终结。
“我在(zai)我在(zai),我是江xx。”仅仅开播(bo)17天后,江某就在(zai)某次(ci)直播(bo)中主动说出了自己的真实姓名(ming)。某动画公司认为此举导致“中之人”身份泄露,不仅造成直播(bo)计划中断,虚拟主播(bo)形(xing)象受(shou)损(sun),更使前(qian)期投入的百万级动画项(xiang)目濒临危机,要求(qiu)解(jie)除合同并向江某索赔30万元违约金。
江某则认为,自己在(zai)直播(bo)中说出名(ming)字的行为并不构成“开盒”。当时直播(bo)间(jian)观众人数(shu)稀少,其口述的姓名(ming)未在(zai)直播(bo)间(jian)显(xian)示字幕,无法与具体身份关联,不会对虚拟形(xing)象造成实质(zhi)性影响。而且合同中的违约金条(tiao)款属于格式条(tiao)款,不合理地加重其责任(ren),公司在(zai)未遭受(shou)实际损(sun)失的情况下要求(qiu)其赔偿30万显(xian)失公平。同时,江某提出反诉,要求(qiu)某动画公司支付自己直播(bo)期间(jian)的酬金2000余元。
法院(yuan)认为,本案焦点集中在(zai)三(san)点:一是《合作合同》是否为格式合同;二是江某是否存(cun)在(zai)“开盒”的违约行为;三(san)是江某是否应承担违约责任(ren)及违约责任(ren)的承担方(fang)式。
关于合同性质(zhi)之争,法院(yuan)经审理查明,合同虽由某动画公司拟定,但江某作为有经验、具备协商能力的演员,在(zai)签约前(qian)一周内(nei)多次(ci)提出修改意见,且合同最终版(ban)本经双方(fang)电子签约确认,应视为双方(fang)平等协商的结果。格式条(tiao)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xian)拟定,并在(zai)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fang)协商的条(tiao)款。江某与某动画公司这种“预先(xian)拟定+协商修正”的过程(cheng),不符(fu)合《民法典》中“格式条(tiao)款”未与对方(fang)协商的核心要件。因此,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条(tiao)款合法有效。
关于“开盒”认定标准,法院(yuan)采取缔约目的、合同内(nei)容、行业特征三(san)重标准综合判断。合同缔约目的及内(nei)容层面,虚拟主播(bo)的核心在(zai)于“中之人”身份保(bao)密。合同明确约定因江某的过失、故意行为导致虚拟主播(bo)被“开盒”的,属于违约行为。江某作为演员在(zai)直播(bo)中提及真实姓名(ming),观众通过搜索可关联其公开信息,已(yi)违反保(bao)密义务。即便仅有少数(shu)观众在(zai)场(chang),仍构成合同约定的“开盒”行为。行业特征层面,虚拟主播(bo)的粉丝(si)黏性高度依赖“中之人”所扮演的虚拟形(xing)象的神(shen)秘感(gan)。江某的过失行为虽未造成大规(gui)模泄露,但已(yi)破坏角色人设(she)的完(wan)整性,易(yi)导致后续负面后果。该行为应被否定性评(ping)价,法院(yuan)认定江某本人需承担相关法律责任(ren)。
关于损(sun)失界定问题,尽管合同约定30万元违约金,但案涉虚拟主播(bo)流(liu)量非常小,尚未在(zai)网上(shang)形(xing)成热度,“开盒”行为尚未造成广泛影响,实际损(sun)失较(jiao)小。且本案无法表现出粉丝(si)受(shou)众对江某作为“中之人”的高度黏性,虚拟主播(bo)与江某不具有“身份同一性”,案涉虚拟形(xing)象具有复用价值。同时某动画公司在(zai)停播(bo)后未积极寻找替代“中之人”,放任(ren)损(sun)失范围扩大,具有一定责任(ren)。
最终,法院(yuan)综合考虑《合作合同》的交易(yi)类(lei)型、履行情况、履行期间(jian)、当事人的过错程(cheng)度、直播(bo)数(shu)据、直播(bo)收益等情形(xing)下,认定30万元违约金过分高于江某“开盒”给某动画公司造成的实际损(sun)失。遵循公平原则和诚信原则进行衡量,法院(yuan)酌情确定江某向某动画公司赔偿违约金3万元,并驳回江某的反诉请求(qiu),认定其违约后无权主张酬金。
该案二审维(wei)持原判,现已(yi)生效。
通讯员 吴可加 邓琳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zhe) 董振杰
编辑/胡克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