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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助粒贷客服电话
2025-02-24 05:59:47
民生助粒贷客服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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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dang)的(de)二十(shi)届三中全(quan)会要求,加强(qiang)和改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强(qiang)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近年来,检(jian)察(cha)机关(guan)作为法律监督机关(guan)和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全(quan)过程的(de)政法机关(guan),通过用(yong)足用(yong)好公益诉讼检(jian)察(cha)职能,积极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然而,在(zai)“全(quan)民触(chu)网”时代下(xia),网络新业态(tai)发(fa)展的(de)多跨性(xing)、风险性(xing)、趋利性(xing),给检(jian)察(cha)机关(guan)开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公益诉讼带(dai)来了现实挑战。

一、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公益诉讼面临的(de)“五重”困境

一是公共利益标准不明。有观点认为,基(ji)于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或国家(jia)亲(qin)权理论,只要涉及多数未成年人权益的(de),都属于“公益”范畴。也有观点认为,对于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所保护的(de)公共利益之(zhi)范围边(bian)界,应秉持有特定主体的(de)法律观,聚焦不特定多数未成年人的(de)利益。此外,检(jian)察(cha)机关(guan)提起公益诉讼多以造成实际损害结果为前提,而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公益诉讼涉及个人信息保护、网络安全(quan)等新领域(yu),为最大化保护未成年人利益,是否可以探索将网络侵害未成年人的(de)潜在(zai)危险纳入公益诉讼范畴,前移预防端口,值得探讨。

二是因(yin)果关(guan)系认定较(jiao)难。一些网络运营平(ping)台对不良信息筛查管(guan)理措施不力,部分网络产品和网络服务提供者故意规避(bi)法律相关(guan)规定,在(zai)未设置时间(jian)、权限、消费等管(guan)理功能的(de)情况下(xia),提供诱导未成年人沉迷(mi)的(de)产品和服务等,此种(zhong)生产端口和不良信息流入的(de)无秩序状态(tai)容易(yi)造成未成年人网络权益遭受侵害,要在(zai)混同情形下(xia)溯源公共利益受损的(de)直(zhi)接(jie)原因(yin)难度较(jiao)大。

三是调查核实难度大。网络公益诉讼调查对象主要包括网络数据、即(ji)时信息、电子设备(bei)等,具有多样、即(ji)时、海量的(de)特点,通常(chang)情况下(xia)跨平(ping)台、跨地域(yu),甚至(zhi)跨国境。而当前检(jian)察(cha)机关(guan)办(ban)理网络公益诉讼案件的(de)调查核实手段有限,除在(zai)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de)情况下(xia)可以申请证据保全(quan)外,缺乏查封、扣押等强(qiang)制性(xing)措施,容易(yi)造成证据变更、转移、损毁、灭失。

四是监管(guan)职责边(bian)界模糊(hu)。互联网案件普遍具有跨地域(yu)性(xing),企业注(zhu)册地、主要营业地、服务覆盖地以及侵权行为地、侵害结果地各(ge)自(zi)分离,检(jian)察(cha)机关(guan)开展公益诉讼常(chang)受行政监管(guan)属地原则限制,且涉及网信、公安、文(wen)旅、教育、出版、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guan)理等多部门,范围广、领域(yu)多,各(ge)部门间(jian)的(de)职责界限有待进一步厘清。

五是侵权损害惩(cheng)戒不足。因(yin)网络公益诉讼涉及未成年人人数众多,同一侵权行为可能造成不同损害结果。比如,向未成年人提供含有暴力、血腥、色情等不良信息的(de)网络产品,可能造成未成年人心理偏差、行为模仿等,对心理受损严重的(de)未成年人需要及时给予心理修(xiu)复(fu)和行为矫治,目前针对上述问题尚缺乏统一认定标准,难以确定具体损失情况。实践中,检(jian)察(cha)机关(guan)提起公益诉讼的(de)请求主要集中在(zai)停(ting)止侵害、排除妨害、消除危险、恢复(fu)名誉、赔礼道歉等方面,这些对网络侵权责任主体的(de)惩(cheng)戒性(xing)明显不足。

二、提升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公益诉讼案件办(ban)理质效(xiao)的(de)建议

一是采用(yong)“二分法”准确界定未成年人网络公共利益受损范围。对于未成年人网络权益的(de)保护,不仅要重视补救已(yi)经受到损害的(de)权益,更要关(guan)注(zhu)可能受到损害的(de)风险,防患于未然。一方面,民事(shi)公益诉讼的(de)本质仍然是民事(shi)诉讼,检(jian)察(cha)机关(guan)作为公共利益代表人提起民事(shi)公益诉讼,虽享有原告权利,但并未打破原被告的(de)平(ping)等诉讼地位,仍应遵循(xun)民事(shi)裁判原则。另一方面,行政公益诉讼的(de)目的(de)是促进行政机关(guan)全(quan)面依法履职,当行政机关(guan)怠于履职、消极履职使公共利益遭受侵害或存在(zai)损害风险,为避(bi)免公共利益遭受更大的(de)实际损害,检(jian)察(cha)机关(guan)可积极履行预防性(xing)监督之(zhi)责。因(yin)此,可采取“二分法”从(cong)损害实害性(xing)、危险性(xing)两个维度,根据公益诉讼案件不同类型分别予以界定,即(ji)提起民事(shi)公益诉讼以未成年人公共利益受到实际损害为标准,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以未成年人公共利益陷(xian)于损害危险为标准。

二是依据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确定责任归属。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是未成年人保护的(de)基(ji)本遵循(xun),破解(jie)公共利益损害责任认定难题,也应当从(cong)有利于更好维护未成年人公共利益的(de)角度出发(fa)。鉴于网络技术的(de)专业性(xing)、复(fu)杂性(xing),检(jian)察(cha)机关(guan)要证明未成年人公共利益受损与网络运营平(ping)台、网络产品提供者的(de)行为之(zhi)间(jian)具有直(zhi)接(jie)因(yin)果关(guan)系,常(chang)常(chang)面临着“以现有技术发(fa)展水平(ping)难以实现”的(de)抗(kang)辩,在(zai)现有法律框架下(xia)采取举证责任倒置也于法无据,但可以探索民事(shi)公益诉讼“优势(shi)证据”标准,以此降低检(jian)察(cha)机关(guan)证明难度,最大化实现保护公共利益的(de)目的(de)。就未成年人行政公益诉讼而言,针对网络监管(guan)职能交叉、多头管(guan)理的(de)问题,可按照“确立+概括”原则,先从(cong)事(shi)项(xiang)到部门、从(cong)领域(yu)到部门确定具体行政职能部门;若无法明确,再根据概括原则向上溯源,将未成年人保护职责作为判断标准,也就是说,只要法律明确了行政机关(guan)具有未成年人保护职责,即(ji)便是未规定具体保护措施,也可以将其作为公益诉讼监督对象。

三是从(cong)身份定位出发(fa)赋予检(jian)察(cha)机关(guan)一定的(de)强(qiang)制性(xing)调查核实权。公益诉讼中,检(jian)察(cha)机关(guan)既不能完全(quan)等同于普通原告,也不能完全(quan)脱离原告身份行使法律监督权。为充分体现“公共利益代表人”的(de)身份属性(xing),确保全(quan)面、客观收集公共利益受损的(de)证据,从(cong)“法律监督者”的(de)身份定位出发(fa),建议在(zai)初查立案阶段赋予检(jian)察(cha)机关(guan)查封、扣押等强(qiang)制性(xing)调查核实权。同时,应当建立调查核实惩(cheng)戒机制,对责任主体应当配合调查而拒不配合的(de),应明确要求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果违法主体故意隐瞒、转移证据或证据损毁、灭失后,经恢复(fu)不影响违法事(shi)实认定的(de),可视程度对其予以批评训诫、信用(yong)降级(ji)、行政处罚(fa)等;若证据无法恢复(fu),但损害后果持续存在(zai)的(de),可以降低证明标准,辅以其他证据直(zhi)接(jie)认定违法主体的(de)违法事(shi)实,确保公共利益及时止损。

四是借鉴域(yu)外经验引入网络侵权惩(cheng)罚(fa)性(xing)损害赔偿。惩(cheng)罚(fa)性(xing)损害赔偿具有补偿、惩(cheng)罚(fa)、遏制等功能,该(gai)制度在(zai)域(yu)外被普遍采用(yong)。为解(jie)决当前未成年人网络权益保护中,责任追究虚化、惩(cheng)罚(fa)弱化的(de)问题,可积极探索引入网络侵权惩(cheng)罚(fa)性(xing)损害赔偿。一方面,规范惩(cheng)罚(fa)性(xing)赔偿适(shi)用(yong)情形,明确侵权赔偿的(de)标准和计(ji)算方式,将惩(cheng)罚(fa)性(xing)赔偿作为检(jian)察(cha)机关(guan)提起涉网未成年人民事(shi)公益诉讼的(de)一项(xiang)重要请求权,以此加大违法主体的(de)行为成本。另一方面,建立完善(shan)惩(cheng)罚(fa)性(xing)损害赔偿金监管(guan)机制,通过设立专门账户、确定修(xiu)复(fu)方式、监管(guan)使用(yong)情况等,促进受损未成年人公共利益的(de)恢复(fu)保护,从(cong)而实现惩(cheng)罚(fa)与修(xiu)复(fu)的(de)双重目的(de)。

(来源:检(jian)察(cha)日报(bao),作者单位:重庆市人民检(jian)察(cha)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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