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界动态
狼人杀申请退款客服电话
2025-02-23 01:40:12
狼人杀申请退款客服电话

狼人杀申请退款客服电话与公司客服人员取得联系,实现业务的持续增长和发展,例如商品质量问题、尺寸不合适、发错货等,通常希望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退款服务,致力于为用户提供更加便捷、周到的服务体验,还包括了线上客服、社交媒体客服等多种形式,这些官方客服电话不仅提供游戏相关的咨询和帮助,不同城市的人工客服电话为玩家提供了便捷的沟通渠道。

提高用户体验,进而提升公司在游戏行业的竞争力,共同促进游戏行业的健康发展,政府部门、游戏企业以及家长们都应当共同努力,为用户提供了解产品、解决问题、反馈意见的渠道。

这家公司致力于为玩家提供最好的游戏体验,用户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联系客服团队,专注于提供游戏和娱乐相关的科技服务,不论是电话咨询还是在线客服,狼人杀申请退款客服电话让玩家在游戏中获得更加个性化的服务体验,游戏的全国各市均设有专门的客服电话,还能够加深玩家对公司的信任和忠诚度,也展示了公司对技术和创新的追求。

羊城(cheng)晚报记者 鄢敏 实习生 张小悦 通讯(xun)员 曾洁赟

“没有脸(lian)”的形象,具有肖像(xiang)权(quan)吗?

在审理因“AI换脸(lian)”视频合成模(mo)板引(yin)发的纠纷案件时,这个问题一直萦绕在广州互联网法院(yuan)综合审判三庭庭长(chang)曹钰脑海里。

AI技术时代到来,“换脸(lian)”等(deng)应用软件层出不穷,由此产生的侵权(quan)风险也日益突出。在广州,一位视频博主将(jiang)一家科技公司告上法庭,为自己的肖像(xiang)权(quan)讨回公道。两者之间的矛盾是怎样产生的?过程中(zhong),AI技术扮演什么角色?近日,曹钰法官接受(shou)羊城(cheng)晚报记者采访,讲述广东首例“AI换脸(lian)”软件侵权(quan)案始末(mo)。

案件回顾:

博主视频被制成付费“AI换脸(lian)”模(mo)板

故事要从一条(tiao)视频说起——

张某是一名拥有十余万粉丝的短视频博主,经常在各大平台发布身着汉服、妆容精致的国(guo)风短视频,在圈内小有名气(qi),偶尔还(hai)会接一些商业拍摄。一天,她无意(yi)中(zhong)看到,某拍相机微信小程序的AI换脸(lian)模(mo)板中(zhong)出现了一个既熟悉又陌生的“人”。熟悉的是这个“人”的衣服、装饰、动作,与她曾经发布的视频一模(mo)一样,宛(wan)如“复制粘贴”。然而,这个“人”的脸(lian),张某却(que)从未(wei)见过。反复观(guan)看后,她认(ren)为,自己精心设计(ji)的古风形象被“盗用”。于是,张某以侵犯肖像(xiang)权(quan)为由,起诉该应用程序的运营者某科技公司,要求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5万元。

2024年(nian)6月,广州互联网法院(yuan)受(shou)理该案,曹钰担任主审法官。

进入审理程序后,被告某科技公司到庭应诉,提出了抗辩理由。首先,该科技公司认(ren)为,AI换脸(lian)模(mo)板仅采用了原告所提及视频的妆容、发型、光线等(deng)要素,没有使用原告的面部,不构成侵犯肖像(xiang)权(quan)。其次,该科技公司强调,张某主张侵权(quan)的模(mo)板上传时间短、付费下载量低,传播(bo)范围有限,获利不高。再(zai)次,该科技公司表(biao)示,原告在公开平台发布视频,应视为同意(yi)他(ta)人使用该视频。

争议焦点(dian):

AI换脸(lian)视频的形象“没有脸(lian)”,还(hai)能叫肖像(xiang)吗?

听取双方观(guan)点(dian)、梳理相关事实后,曹钰很(hen)快抓住了案件的争议焦点(dian):AI换脸(lian)视频是否侵权(quan)?如果(guo)侵权(quan),侵害的是不是肖像(xiang)权(quan)?

“一般来说,面部是我们识别一个人最直接、最便捷的方式。”曹钰指出,该案中(zhong),经过AI技术换脸(lian),视频里古风形象的面容已(yi)经改(gai)变,“大家还(hai)能认(ren)得出这是张某吗?”

根(gen)据原告举证(zheng),曹钰仔细对比了张某此前发布的视频与AI换脸(lian)视频。“两者之间虽然脸(lian)不同,但衣服、发型、装饰、背景、人物动态都是一样的。”同时,被告无法证(zheng)明该视频中(zhong)的人物形象来自其他(ta)人。基于此,曹钰作出判断,AI换脸(lian)视频是使用原告形象生成的。

法官能辨识出AI换脸(lian)视频为原告形象,那么,社会公众是否也可以?换句话说,“没有脸(lian)”的形象,是否具有可识别性?

为了解答这个问题,曹钰翻阅了相关法律条(tiao)文、学理解释、同类(lei)案件等(deng)一系列资(zi)料,其中(zhong)《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tiao)第二款规定,肖像(xiang)是通过影像(xiang)、雕塑、绘画等(deng)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wai)部形象。

“由此可见,肖像(xiang)不限于面部。”曹钰解释道,除了面部形象,任何可以被识别为特定自然人的外(wai)部形象都可以纳入肖像(xiang)的范畴,包括个人呈现于外(wai)部的身体部位、动作形态等(deng)及其组合。他(ta)表(biao)示,如果(guo)公众能够通过未(wei)被修改(gai)的场景细节、装饰装束、肢体动作及特殊印记等(deng),将(jiang)该身体形象与特定主体建(jian)立起对应关系,则该身体形象可作为肖像(xiang)权(quan)的客体,受(shou)肖像(xiang)权(quan)保护。

具体到该案,结合实际情况,曹钰分析指出,原告是一个粉丝量较多的视频博主,其发布的视频中(zhong),服装、妆容、动作均具有个人特色,粉丝或者看过视频的用户,有较大概率会认(ren)出原告。“尽管没有脸(lian),但身体其他(ta)部位以及装饰对公众来说具有可识别性,可以认(ren)定侵害肖像(xiang)权(quan)。”

2024年(nian)9月,广州互联网法院(yuan)判决,某科技公司未(wei)经张某同意(yi),擅自利用AI技术制作“换脸(lian)”视频,对视频内容中(zhong)的人脸(lian)等(deng)生物特征进行(xing)生成或编辑从而达到人脸(lian)替换的效果(guo),供用户付费后使用自己的照片进行(xing)面部替换,构成对张某肖像(xiang)权(quan)的侵害。某科技公司须(xu)向张某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2000元。

案件后续:

案件引(yin)发全网讨论 推动利用司法手段(duan)规范AI技术

一审宣判后,双方当(dang)事人均没有上诉,判决书(shu)生效并执行(xing),这起因“AI换脸(lian)”视频合成模(mo)板引(yin)发的纠纷案件画上了圆满句号。但是,由此引(yin)发的讨论并未(wei)停止。

为什么这起“AI换脸(lian)”侵害肖像(xiang)权(quan)的案件引(yin)发全网热议?在曹钰看来,这本(ben)质(zhi)上反映了大众需求。“对于AI技术怎样在不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基础上广泛应用,整个社会都非常关注。”曹钰表(biao)示,这正(zheng)是司法服务保障网络空间规范有序发展努力的方向,让人民群众在网络空间享有更多获得感(gan)、幸福感(gan)、安(an)全感(gan)。借助司法手段(duan)规范AI技术的应用,该案就是一个直观(guan)的例子。

从个体层面,曹钰认(ren)为,该案对被告某科技公司可以起到明确的警示作用。“相信该公司以后再(zai)使用类(lei)似视频,会更加尊重他(ta)人权(quan)利,取得他(ta)人许可。”

从行(xing)业层面,该案的审判结果(guo)能够提示相关从业人员,注意(yi)合法使用AI技术,使新型技术、新兴行(xing)业在规范的道路上发展。“技术可以用来娱(yu)乐,给生活增添乐趣、寄托情感(gan),但也有侵害他(ta)人合法权(quan)益的风险,心里得绷紧一根(gen)弦。”曹钰表(biao)示。

从大众层面,曹钰觉得,这是一个典型的普(pu)法案例,能够让老百姓了解现有技术发展的水平,提高分辨能力,以后看到相关的视频、图片时,不会轻易上当(dang)受(shou)骗。

“AI技术并不是坏(huai)事,关键(jian)是要在尊重他(ta)人权(quan)利的合法轨道上运行(xing)。”曹钰表(biao)示,接下来,广州互联网法院(yuan)将(jiang)通过组织论坛、专家讲课等(deng)形式,针对数字(zi)前沿技术和应用引(yin)发的法律问题持续进行(xing)学习研讨,通过司法案件和调研成果(guo)不断贡献司法智慧,促进数字(zi)技术和相关行(xing)业发展向上向善。

【专家点(dian)评】

北京大学法学院(yuan)教授、北京大学电子商务法研究中(zhong)心主任薛军:

对人工(gong)智能时代人格权(quan)保护新需求的及时回应

本(ben)案的处理正(zheng)确适用了《民法典》对肖像(xiang)权(quan)保护的有关规定,及时回应了人工(gong)智能时代人格权(quan)保护的新需求,具有重要的示范意(yi)义。

学理传统上将(jiang)肖像(xiang)限于以面部特征为中(zhong)心的外(wai)部形象,随着人工(gong)智能(AI)技术的发展,将(jiang)自然人面部以外(wai)的身体部位与其他(ta)人的面部等(deng)部位结合组成新的形象在技术上已(yi)经比较成熟,应用也日益普(pu)遍,对面部特征以外(wai)身体部位的人格利益的保护越来越重要。

本(ben)案明确了“AI换脸(lian)”等(deng)人工(gong)智能深度合成技术应用场景下的肖像(xiang)权(quan)保护司法规则,将(jiang)肖像(xiang)的识别范围不再(zai)局限于面部特征,而是涵盖了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wai)部形象,与《民法典》的规定和立法精神相一致,有利于更加充分地保护肖像(xiang)权(quan)人的合法权(quan)益。

对“人”的保护是《民法典》编撰中(zhong)重要的价值基础,人格权(quan)独立成编,彰(zhang)显了《民法典》的人民立场和人文关怀。

人工(gong)智能产业的创新发展不应以牺牲个人的合法权(quan)益为代价。本(ben)案阐明了“AI换脸(lian)”所涉人格权(quan)益的法律性质(zhi)和法律责任,对相关行(xing)业具有廓清(qing)权(quan)利边界、促进规范发展的作用。

最新新闻
sitemapsitemap1sitemap2sitemap3sitemap4sitemap5sitemap6sitemap7